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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落入中國介選七大陷阱!綠示警「不只收錢觸法」:接受招待、承諾投票也不行
中國對台介選升級,民進黨中國部列出配合中國介選七大違法行為,呼籲全民不要成為中國介選工具。(資料照片/翻攝自pixabay)

小心落入中國介選七大陷阱!綠示警「不只收錢觸法」:接受招待、承諾投票也不行

年底選戰腳步逼近,中國對台介選也將進入高峰。民進黨中國部今天(23日)列出配合中國介選七大違法行為,並提醒,無論是接受中國指示、資金或招待,協助組團赴中、動員助選、製作假民調或進行介選宣傳,都可能觸犯多項法律,最高可判15年,千萬不要成為中國介選台灣的工具,共同團結守護台灣民主。
民進黨中國部整理配合中國介選的七大違法行為,包括:一、受中國指示招攬介選旅遊團:接受中國黨政機關指示、委託或資助,招攬里長、地方人士或選民赴中,接受不相當的交通、食宿招待,並要求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二、招攬低價或免費介選旅遊團:即使不是直接接受中國指示,只要以免費或顯不相當的低價旅遊換取選票,也可能構成行賄。
三、接受招待參加介選團:選民明知對方以旅遊、食宿或其他利益換取政治支持,仍答應投票給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也可能觸法;四、接受中國指示製作假民調:以境外資金或依照中國指示製作、發布不實民調,企圖操弄選情、製造棄保或影響政黨合作;五、直接配合中國進行介選宣傳:接受中國指示、委託或資助,替特定候選人站台、助講、召開記者會、製作文宣、操作網路或媒體宣傳。
六、充當中間人轉達介選指令:替中國尋找、指示或資助台灣在地人士,進行動員、宣傳、造勢或網路操作,同樣可能受到處罰;七、為中國發展組織、蒐集情報等:受中國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收成員,或刺探、蒐集、交付公務秘密,可能涉及更嚴重的國家安全犯罪。
「配合中國介選,可能觸犯哪些法律?」民進黨中國部指出,依照具體行為,可能涉及《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刑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規定,最重可處15年有期徒刑;此外,不是只有收錢的人會觸法,負責招攬、轉達指令、動員宣傳,甚至接受招待並承諾投票的選民,都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民進黨中國部進一步指出,面對中國介選,一般民眾不是只能一味的提高警覺而已,大家可以有更積極的應對作為。法務部現行《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已將「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納入獎勵範圍。民眾提供具體線索,經查獲並符合規定者,檢舉境外勢力介選獎金最高2000萬元;檢舉選舉賭盤獎金最高500萬元;檢舉人身分依法嚴格保密。
民進黨中國部說,如發現有人接受中國指示或資助、招攬免費赴中旅遊、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散布假民調、提供境外資金或動員介選等,可以保留相關訊息、對話紀錄、行程資料、匯款證明、照片及影片,並立即向檢調機關檢舉。
民進黨中國部呼籲,面對中國介選,台灣社會必須提高警覺,「不要收、不要去、不要聽從指示、不要協助轉傳或動」;發現可疑介選行為,立即蒐證檢舉,讓全民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守住台灣人民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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