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惇涵今天上午出席「114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時受訪表示,《憲法》第37條明文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所以副署依照憲法,就是院長的職權。
張惇涵也以今天參加的績優調解人員的表揚大會為例,他說,調解要成立,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也就是說,只要雙方一方不同意,又或者雙方任何一方都有不同意的權利。
張惇涵表示,用這個例子來講,就很明顯地了解,《憲法》第37條確實賦予行政院長副署或不副署的權利。重點在於,憲法也明文規定了五院各自的職權跟分工,這也就是憲政的分際。行政院作為憲法憲政機關的一環,也應該本於自己的憲政責任來捍衛民主憲政的秩序。
至於預計何時拜訪韓國瑜?張惇涵說,立法院這個會期都還在進行當中,行政院會跟韓國瑜辦公室洽詢合適的時間。以往過去幾個會期,不論是前中後,都跟韓國瑜都會有所溝通,希望透過這樣子的溝通,能夠讓朝野的議事能夠推進得更順利。
張惇涵也提到,卓榮泰昨天在行政院會記者會引用《論語》,「以和為貴」,但雖然以和為貴,《論語》也有告訴大家必須要「有禮法」,這個禮法換作在民主的國家就是憲法、就是法律,沒有憲法、沒有法律的精神,只有「以和為貴」不足以能夠凝聚共識,希望朝野都能理性地、合理地討論跟推進議事,也必須遵守憲法跟法律,讓國家繼續前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