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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趙建銘離婚保密條款「3大禁令」曝光 連私生活都禁言:批評詆毀也得賠
趙建銘從小港機場出關後,只發了離婚協議書條文範本,只說四個字「不能說話」。王吟芳攝

陳幸妤趙建銘離婚保密條款「3大禁令」曝光 連私生活都禁言:批評詆毀也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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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00:02:00最後更新 2026/08/21 00:09:59

記者:

辛啓松

前第一駙馬趙建銘20日深夜從越南返回高雄,面對現場守候的媒體記者,趙建銘並未發表口頭聲明,僅表示「不能說話」,隨後在現場大動作發放他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複印件。在發放的文件中,被特別圈起的「第8項」保密條款細節首度曝光,其嚴苛的行為限制與高達1億元的懲罰性違約金,隨即引發各界高度關注。
根據這份曝光的協議書複印件內容,雙方的日常行為受到三項具體條文的嚴格限制。第一,雙方對於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均應保守秘密。第二,對於協議期間的任何細節,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第三,雙方被嚴格禁止對彼此進行任何形式的批評或詆毀。
這項保密條款之所以引發法律界震驚,主因在於其限制與保護範圍甚至擴大到了雙方的「家人」。協議明訂,若任何一方或其親屬的隱私受到侵害,違約的一方就必須負擔高達1億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這筆天價違約金的一億元金額,已直接超越先前雙方爭執不休的2300萬元兒子教育基金。這項嚴苛的賠償條款,形同為雙方長達25年的婚姻糾葛套上了「絕對禁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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