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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公投案通過!律師曝後果「打到不孕」血流成河 廢死聯盟、人權團體炸鍋 
國民黨日前提出「鞭刑入法」公投,立法院14日表決,最後由國民黨52票贊成、民進黨51票反對、民眾黨全體棄權之下通過,將可能與2026九合一大選同步進行。示意圖/鏡報

鞭刑公投案通過!律師曝後果「打到不孕」血流成河 廢死聯盟、人權團體炸鍋 

國民黨日前提出「鞭刑入法」公投,立法院14日表決,最後由國民黨52票贊成、民進黨51票反對、民眾黨全體棄權之下通過,將可能與2026九合一大選同步進行,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若要實施鞭刑,應考慮年紀、體力與性別等問題,否則「高齡者被打到往生、女性被打到不孕怎麼辦?」不過他感嘆「隨便!反正就是要看到血流成河,才符合台灣嗜血的民情,對吧?」廢死聯盟、國際人權委員會也發聲明回應。

呂秋遠曝鞭刑應考慮年紀、體力、性別:萬一被打到不孕怎麼辦?

呂秋遠指出,若要實施鞭刑,應該將年紀、體力、性別列入考慮範圍,他指出70歲的人若打到一半往生,要算他倒楣,請求國賠嗎?生病者要等到病好,再打到病重嗎?又基於性別平等,男女應該都一律適用,但女生的骨盆與男生不太一樣,萬一被打到不孕怎麼辦?
呂秋遠感嘆,這些需要討論的問題「反正公投本來就是Yes跟No兩個選項而已,想這麼多幹嘛?」反正「只要犯法,就是給我往死裡打,對吧?」、「反正就是要看到血流成河,才符合台灣嗜血的民情,對吧?」

呂秋遠酸:台灣立法院終於追上大清國的刑法體制

然而新加坡法律規範,只有醫師確認身體狀況適宜、50歲以下的成年男性罪犯才可被判處鞭刑,通常強姦、販毒和搶劫等嚴重罪行,每次庭審最多只能被判處24下鞭刑。呂秋遠則直言,「我們的立法院決定花11億,要求民眾幫他們決定」,他認為,國家決定花11億來決定到底要不要將鞭刑(杖刑)重新引進台灣,感嘆「正所謂亂世用重典」,大酸21世紀的台灣立法院終於追上《唐律疏議》、《大明律》、《大清律例》,「真是可喜可樂、可喜可樂」。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然而立法院日前通過公投提案,擬增「司法鞭刑」,加重嚇阻的刑罰構想,隨即引來人權與法界團體的強烈反彈,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等民間團體發布聯合聲明指出,由國家公權力施加肉體折磨與羞辱,直接違反《公政公約》第7條禁止酷刑及殘忍處罰之核心規定,且公投多數決不可凌駕公約,不能作為重啟殘酷刑罰的正當理由。
此外,降低犯罪率的核心在於「破案與制裁的確定性」,刑罰本身的殘酷程度缺乏犯罪嚇阻實證,若台灣設立鞭刑,外國法院則很有可能以此為由拒絕引渡重大經濟犯或跨境詐欺犯,反而增加追訴成本。最後,若要求醫師在受刑前評估體能或於現場監督,形同利用醫療專業協助執行殘忍處罰,已牴觸世界醫學會《東京宣言》的醫德標準。

國際人權委員會:不應僅以提高刑罰嚴酷程度,作為回應重大犯罪之主要方式

國際人權委員會則表示,司法鞭刑無論造成肉體痛苦程度如何,均包含貶抑人格與羞辱之成分,然而縱有部分國家援引國內法、宗教法或文化傳統作為維持鞭刑制度之依據,亦不足以作為正當化理由。
國際人權委員會強調,司法鞭刑本質係透過對受刑人施加身體痛苦及人格羞辱作為懲罰手段,不僅造成身體傷害,更侵害人性尊嚴,與國際人權法保障人性尊嚴及身體完整性的基本原則難以相容,而我國憲法保障人性尊嚴,司法院歷來解釋亦一再強調,國家行使刑罰權應受人性尊嚴保障之拘束,不得逾越憲法所容許之界限。
國際人權委員會表示,雖然目前並無充分實證證明司法鞭刑較現行自由刑制度具有更佳之犯罪預防效果,但犯罪防制與刑罰制度之設計,應建立於實證基礎及整體性考量之上,不應僅以提高刑罰嚴酷程度,作為回應重大犯罪之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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