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調查,陳冠良與北檢宿股檢察官長期合作辦案,過去曾共同偵破知名醫美電波探頭水貨案、首宗三級毒品依托咪酯跨國販毒案。陳冠良利用檢察官信任,在檢察官核發調閱公文時,將未列於案情內的民眾手機門號「偷塞」進調閱清單中,由檢察官代為查詢,以此規避警局內部的審核與異常警訊。
全案之所以曝光,源於刑大同仁在進行比對時,發現陳冠良陳報的調閱資料中,每次都會無端多出數筆毫無關聯的個資,且均由檢察官進行調閱;檢察官後續比對辦案紀錄,懷疑遭警方借刀查個資。
據了解,陳冠良在短短4個月內,以類似手法查詢超過百筆個資,並以每筆1萬元的對價賣給轉行不動產的前刑事局副隊長吳政祐,不法利益研判超過百萬元。而陳員膽大包天,遭利用的恐不只一名檢察官,不排除其他地檢署亦有檢察官在不知情狀況下遭盜用,正通盤清查所有經手公文與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