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告誹謗 反控偽造文書
彭文正主張,蔡英文明知自己未依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下稱倫敦政經學院)規定,出席博士論文口試審查、完成並繳交博士論文,未曾取得博士學位,卻因他在政論節目中指控她學歷詐欺,反而挨告加重誹謗遭起訴,陷入刑事官司。
彭文正指控,蔡英文為了製造她完成博士論文的假象,在訴訟中占上風,將自身於倫敦政經學院修業期間提出的研究計畫、研究綱要、課堂報告及對外發表的文章裝訂成冊後,附上電子檔授權書送交國家圖書館,供外界下載、閱覽。
彭文正認為,蔡英文的行為,導致他在訴訟上、訴訟外都遭受嚴重負面影響,憤而自訴蔡英文涉《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
法院:彭非「直接被害人」 判決不受理
案經一、二審審理,合議庭均指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自訴須為犯罪的「直接被害人」才可提出,然而本案難以認定彭文正的法益有因蔡英文的行為而受害,依法不得提起自訴,因此判決不受理。
彭文正一、二審敗訴,日前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同樣駁回上訴,本案不受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