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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單太久了!男酒駕「10年後」才被扣駕照 監理站搞烏龍補罰...法院狠打臉
男子10年前酒駕,10年後才被要求吊扣駕照。示意圖/北市警察局提供

這單太久了!男酒駕「10年後」才被扣駕照 監理站搞烏龍補罰...法院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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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2:58:00最後更新 2026/08/13 12:58:56

記者:

王吟芳

這張罰單竟然「過期」了10年!台東一名盧姓男子2015年因酒後騎車遭攔檢,酒測值超標遭罰2萬2500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原以為事情早已落幕,不料監理機關竟然「大漏勾」,完全忘記執行吊扣程序,直到去年盧男因他案被攔查,這件「幽靈處分」才浮出水面。監理站隨後火速發函要求盧男限期繳回駕照,讓當事人傻眼直呼「都過10年了是要吊什麼」,憤而告上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撤銷一審敗訴判決,全案發回更審。

監理系統「冰封」10年! 警方攔檢揭烏龍真相

判決指出,盧男於2015年7月6日深夜酒駕被警攔查,測得酒精濃度介於0.25至0.4毫克之間,依法裁處罰鍰、吊扣駕照1年及道安講習。雖然處分書早已送達,監理系統上卻完全找不到執行紀錄,這筆帳一擺就是10年。
直到2025年5月間,盧男因另一起案件遭攔檢盤查,員警一查電腦才赫然發現這筆10年前的「吊扣駕照」處分居然從未執行。台東監理站獲悉後,於同年9月緊急發函,要求盧男必須在10月3日前帶著駕照辦理吊扣手續,讓盧男不甘心,一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處分。

一審判敗訴! 高等行政法院逆轉:這是「新處分」

案件進入法院後,一審法官原認為盧男是在挑戰「10年前的舊處分」,以超過法定救濟期限為由裁定敗訴。但盧男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盧男並非爭執10年前的老罰單,而是針對監理站去年突然發出的「新執行處分」提出異議。
二審法官指出,該執行處分並未記載救濟期間,且原審未釐清起訴標的就遽爾駁回,適用法律顯有違誤。最終裁定廢棄原裁定,將全案發回更審,這場「遲到10年」的法規大戰仍將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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