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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女員工踩籃關窗墜亡!錢櫃董座練台生首出庭 家屬控「和解沒誠意」:不是談生意
錢櫃女員工墜樓身亡,董座練台生涉過失致死罪出庭。馮茵攝

22歲女員工踩籃關窗墜亡!錢櫃董座練台生首出庭 家屬控「和解沒誠意」:不是談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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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2:41:00最後更新 2026/08/13 13:09:13

記者:

馮茵

北市西門商圈錢櫃中華新館1名22歲吳姓女員工3年前在8樓輪值時,為了關閉陽台的緊急逃生窗,踩上兩個塑膠籃,將上半身探出逃生窗窗台,最後卻因塑膠籃破裂,整個人墜落到1樓後巷,送醫後宣告不治;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職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台北地方法院1日行準備程序,練男否認犯罪,吳女家屬律師則控訴錢櫃提出的和解方案「經過精打細算」,直言和解並非談生意。

練台生不認罪 律師主張不符《職安法》

練台生當庭否認犯罪,他的律師高奕驤表示,發生這樣的憾事大家都不願意,被害人當時發現8樓陽台窗戶未關,拿兩個塑膠籃作為墊高工具,踩踏後伸手關窗,沒想到塑膠籃突然破裂,導致她失足墜落。律師主張,8樓陽台不是勞工從事特定目的的場所,當時也沒有人指示她去關窗,因此不符《職安法》的作業場所構成要件。
另依《職安法》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的高處作業,雇主應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的安全設施。對此,律師主張,被害人當時是站在8樓陽台地面踩踏塑膠籃關窗,作業時站立位置與墜落面之間的高度是否達《職安法》所稱2公尺以上,仍有疑義,因此不符合高處作業的構成要件。
針對《刑法》過失致死罪,律師指出,沒有人能預計籃子會破裂造成事故,沒有預見可能性,因此不構成過失致死罪。律師還主張,錢櫃從北到南共有18家分店,有1、2000位員工,公司採分層管理,練台生雖是錢櫃西門分公司的登記代表人,但他有授權店長、經理去維護分店,並非由他事必躬親去做第一線管理,因此無法認定他是責任主體,不能以罪責相繩。

家屬律師控和解沒誠意 練台生拋1句話後步出法院

吳女家屬律師表示,錢櫃之所以能成為全國最大的KTV企業,基層員工功不可沒,但錢櫃公司卻在偵查中指控吳女上班摸魚,到後陽台抽菸摔落,和解金額也是經過精打計算後的數字,律師嚴聲說道,「練台生是一名成功的企業家,但和解不是談生意,要善待員工,提出更好的和解方案。」
庭畢,練台生向媒體淡然表示,「事實勝於雄辯」、「這只是一件小事」,隨後在助理陪同下上車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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