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浴室門口伏擊! 大刀斷動脈「血噴天花板」
判決指出,曾男與母親、外甥同住,但甥舅兩人長期不睦,外甥甚至曾因機車被毀損控告舅舅。2024年11月9日晚間,曾男吸食強力膠後心生殺意,手持33公分長的銳利切肉刀在浴室門口埋伏。
當劉姓外甥洗完澡、全身赤裸走出浴室瞬間,曾男即持刀猛砍,其中一刀精準切斷外甥右大腿股動脈,導致大量血液噴濺至牆面與天花板。儘管80多歲的老母親衝出房外試圖空手奪刀救孫,卻也遭曾男砍傷。
曾男隨後更換另一把水果刀,跨坐在已倒地的外甥背上繼續猛刺,手段極其兇殘。
法庭冷血:不後悔、沒錢賠! 二審認「辨識能力未受損」
高等法院二審期間,曾男在還押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後悔,他竟冷回「不會」,並針對家屬要求的賠償雙手一攤表示「沒錢啦(台語)」。他在庭上更不斷強調受不了外甥,辱罵對方「頭殼裝屎(台語)」,情緒相當激躁。
辯護律師雖主張曾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案發前吸毒,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顯著降低,應依《刑法》第19條減刑。但高院認同一審國民法官的判斷,認為曾男能清楚規劃犯案步驟(等待洗澡完、選擇浴室狹小空間),且在警察到場後能清晰陳述案發經過,甚至試圖飲用清潔劑自殘規避入獄,顯示其行為時仍保有相當程度之辨識與規劃能力。
最終法官認定其手段殘暴、惡性重大,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