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與葉姓男子日前發生行車糾紛,監視畫面中可見,李姓男子先是下車上前找葉男理論,葉男搖下車窗後,李男突然持刀朝車內攻擊,導致葉男手部受傷流血,事後葉男下車,將李男撲倒在地,隨即赤手毆打,李男當場口吐白沫、眼神失焦,經就醫後5天仍宣告不治。
對此,李男家屬還原經過,稱葉男行車緩慢,李男超車後,葉男惡意逼車、急煞,沿途還出現挑釁行為,才讓李男上前理論,又攜帶刀具是因工作所需備用,當時基於防身,才拿刀劃傷葉男手部。
如今李男離世,家屬怒告葉男傷害罪,也正在蒐證,欲對洩露個資的網友提告。對此,網紅Cheap臉書質疑,一個主動亮刀的人,甚至都把人砍到流血了,本來就要承擔你死我活的結局,「你以為是中國功夫點到為止喔? 對方沒有義務陪你控制力道吧?」
他認為,李男砍人時不講武德,被打趴了才哭說「用力過猛」,有所不妥,且當葉男衝上前擒抱李男時,李男手上仍握刀,手還再次舉起,質疑「不就是要砍人嗎?且誰知道他是不是回車上拿更猛的武器?」
Cheap表示,仔細看監視畫面,李男先在雙黃線超車,葉男於下一個彎超車回去,不過此時雙方行為皆有不當,因此「算是扯平」,但後續是李男一系列貼車、窮追不捨,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屬於危險駕駛行為,可處6千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且李男第一次下車時,葉男就直接將車開走,沒有想要多予理會,沒想到李男再次追上前,還攜帶刀具,對於「防身」理由毫不採信。
Cheap表示,若是正當防衛,「不是離危險越遠好嗎?」認為李男應有「路怒症」,而看完相關監視畫面後,他也直言「讓人完全不再同情阿北」,強調該起衝突本應可以結束,李男卻在「是否取消戰鬥?」抉擇中選擇「否」,導致台灣非常日常行車糾紛升級成持刀衝突,反被殺時才喊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