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耳糾紛埋心結!女師發考卷突「指空位」開酸
判決指出,李姓導師於2023年間因管教問題,曾捏了朱姓學生的耳朵,引發朱母不滿,在班級群組公開抗議並讓孩子請假抗議。
案發當天,李師剛與朱母懇談完,進教室準備發考卷時,看見朱姓學生的座位空著,竟手指該座位脫口而出:「這隻豬(或那隻豬)怎麼還沒來?」
此話一出隨即引起全班同學議論,朱母得知後衝回學校向多名同學求證並錄影存證,憤而提告。
李師在庭上辯稱自己只是關心學生,強調是稱呼姓氏時聲音較大、名字較小聲,否認罵人。但多位同學證實,老師當時語氣確實就是在指稱學生為「豬」,一審橋頭地院因此認定其犯行明確,判處罰金。
二審逆轉判無罪!法官:屬私德修養領域
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根據憲法法庭最新判決意旨重新審查。法官認為,李師因與家長發生衝突,看見學生缺席而心情不悅、口出惡言,確實屬於「遷怒的不當言行」。
但從現場脈絡來看,李師講完該句話後隨即轉為微弱的碎念自語,並非在當事人面前當面辱罵,也沒有反覆、持續性的攻擊行為。
合議庭強調,刑法應具有「最後手段性」,不應過度介入個人修養或言行品味的私德領域。法官判定,李師的言論雖讓被害人感到不快,但依社會一般通念,尚未達貶損其社會評價或使其自我否定人格尊嚴的嚴重程度,不符合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