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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施壓廠商丟飯碗 桃園勞檢員邊道歉邊喊不公...受害廠商不排除提告「買冷氣送刑期」
對於蘇男認為事件只是單純的消費糾紛並大動作喊冤,讓林姓經銷商認為對方並未真心悔改,因此不排除提告。投訴人提供

公權力施壓廠商丟飯碗 桃園勞檢員邊道歉邊喊不公...受害廠商不排除提告「買冷氣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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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35:00最後更新 2026/08/05 17:44:16

記者:

呂健豪

桃園市勞檢處聘用勞檢員蘇柏安,上月欲購買家用冷氣時,無法接受林姓經銷商需事先支付70%訂金的規定,在商議過程中多次自曝「公務員」身分,並揚言對品牌商勞檢等濫用行政權的行為,遭市府記一大過、考核丙等並列汰除不予續聘,沒想到蘇員一方面向林男道歉,卻又對媒體喊冤,認為懲處不公,讓林男認為對方並未真心悔改,已聯繫律師,不排除提告,讓蘇員體驗「買冷氣送刑期」。
蘇員的不當言行經市府調查後,認定已逾越公務人員應有之分際,足以影響民眾對行政中立及公正執法之信賴,並損及政府形象及機關聲譽,由考核審議小組綜合考量事件情節、對機關聲譽之影響及相關規定,決議核予1大過、考核丙等,並予以汰除不續聘。
桃園市政府日前傳出一起不幸事件,一名市府員工自16樓墜下,詳細原因仍待釐清。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桃園市府對蘇員寄出不續聘的重懲。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事情鬧大後,蘇員透過電話、訊息試圖向林男致歉,但並未被接受,林男認為對方都是成年人了,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且在媒體第一時間向市府求證時,對方選擇向上級長官說謊,已經錯過被原諒的機會,看見對方道歉,並不是自己想看見的結果,而是希望對方能夠真心反省悔改。

受訪堅稱消費糾紛 經銷商:買冷氣送刑期

不料,蘇員一方面道歉,另一方面卻又對著媒體喊冤,認為只是一起單純的「消費糾紛」,卻要面臨這麼重的懲處,甚至批評市府及勞檢處僅聽取片面陳述,就抹滅一個人的名譽、累積多年的努力,甚至是工作機會,認為懲處不公。
對於蘇員的行為,也讓林男感到對方根本沒有想要真心認錯悔改,他表示自己本來已經跟律師約好7日要討論後續相關提告事宜,但因市府已經懲處,所以便與律師取消,不過聽見對方大動作喊冤,也讓他直言絕對會認真找好專業的律師,讓他成為開業以來第一位「買冷氣附刑期」的貴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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