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鄰長人頭 10年詐領22萬
高敏裕從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邱厝里里長,蟬聯三屆,地方知名度高,曾獲稱「里長界張學友」與「選情章魚哥」。檢調接獲檢舉後今年7月展開偵辦,查出高敏裕長期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起訴書指出,高敏裕明知周姓、溫姓、薛姓民眾以及其居住於台南的親妹妹均無意願擔任鄰長,卻仍向區公所虛偽陳報聘任,並對相關人員謊稱可由他人代理,人頭僅需掛名。區公所承辦人員受誤導而按月核發補助款,高敏裕事後要求受聘人繳回半數款項。統計從2014年至2024年間,高敏裕以此手法共詐領鄰長津貼22萬2000元。
警力淪為施壓工具 攤商不從即遭開單
除了侵占公款,高敏裕也涉嫌對轄內小規模攤商進行恐嚇勒索。2024年至2025年間,他向蘇姓攤商等強索現金及食物贊助,宣稱只要交錢就能免於被檢舉,若不配合就「叫警察每天開單」。蘇姓攤商拒絕後,高敏裕密集向警方報案,導致該攤商在短時間內遭開立十餘張交通違規罰單。
高敏裕也曾威脅另一名陳姓業者與員工提供中秋節禮品。他曾當面恐嚇業者:「如果你不給我禮物獎品,我就叫警察天天找你們麻煩,讓你們沒辦法生存下去」。業者不予理會後,高敏裕隨即函請建設局發文要求拆除該店鐵製設施,並多次帶同員警到場施壓,使該業者累積遭開立20至30張罰單。由於攤商最終皆未交付財物,此部分被檢方認定為恐嚇取財未遂。
假公益真轉租 侵占場地租金
高敏裕的牟利手段還延伸至公共資源,2025年4月間,他以舉辦「里長公益歌唱教學」為由,向北區區公所申請無償借用聯合活動中心,規避了3萬4320元的租金及2000元保證金。
取得場地後,高敏裕隨即將活動中心以每季4500元的價格轉租給一名張姓教師使用。高敏裕向該名教師訛稱,所收取的費用將全數捐贈慈善用途,實則將收得的1萬5000元款項據為己有。
非法獲利23萬 民進黨取消提名
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黃裕峯、賴謝銓指揮調查處、刑警大隊及保四總隊成立專案小組,清查發現高敏裕多年不法獲利約23萬7000元。檢方認定高敏裕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等多項罪名,決定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高敏裕原計畫於今年挑戰里長四連霸,但在今年7月初遭聲押後,已被民進黨台中市黨部取消里長提名資格。台中地院於8月3日下午審理移審案後,考量其罪名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續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