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今年4月22日傍晚5時許,一名高二女學生放學獨自步行搭車,蔡男見其落單,竟戴上噴灑酒精的口罩與手套從後方突襲,強行摀住少女口鼻並拉扯書包,意圖將少女拖進草叢與空屋內性侵。
檢警查出,當時被害少女驚恐萬分,極力掙扎反抗,尖叫求救聲驚動路過民眾,有熱心路人聽到後隨即大聲喝斥阻止,蔡男見事跡敗露才倉皇逃逸,並在機車車廂內換裝試圖躲避追查,仍遭警方火速逮捕歸案。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並表達調解意願,但被害少女身心重創堅拒原諒。法官認為,蔡男在白天預謀隨機犯案,引發嚴重社會恐慌,考量他行為止於未遂,因此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盜、強制性交未遂罪,重判蔡男有期徒刑6年。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