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董座遭約談 搜索17處釐清金流
檢調單位昨日大動作約談泰山公司前後任四名董事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包括詹景超、劉偉龍住居所及相關投資公司在內共17處地點。
這次行動共計通知11名被告及4名證人到案說明,重點在於釐清重大訊息確定的時間點,以及相關人員是否在禁止交易期間內,利用內部資訊買賣股票獲利。同案被約談者尚包括泰山時任董事尹章中、宏亞投資公司董事林添絢、詹景超胞姊詹愛貞、龍邦公司職員劉思榆及詹仁道胞弟詹仁謙等人,訊後皆予以請回。
金雞母處分案 引爆80億交易疑雲
案件起源於2022年泰山企業爆發經營權之爭期間。泰山董事會於當年12月2日發布重大訊息,決議處分其持有的「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股權。同年12月5日,泰山透過巨額逐筆交易方式,賣出4.33萬張全家股票,佔比約19%,總交易金額達80.97億元,處分獲利高達54.53億元。該筆股權最終由國泰金大股東萬寶開發承接。
檢調獲報指出,在處分股權的重大訊息公開前,疑有內部人提早知悉此「短多長空」的消息,並在禁止交易期間進行股票買賣。當時龍邦公司負責人朱國榮(目前逃亡通緝中)意圖入主泰山,找來時任董事劉偉龍以敵意併購方式大量收購泰山股票,雙方因此爆發多起訴訟。
經營權變天後 法律戰持續延燒
泰山經營權於2023年正式變天,由龍邦取得主導權,隨後劉偉龍接任董事長。但前任團隊的爭議行為持續引發法律追訴。詹景超曾因涉及以台開公司私募款項高價買股、購入高額畫作等案,於去年5月遭搜索約談,當時被命以800萬元交保並實施電子監控。
針對泰山2022年底決議處分全家股份一事,台灣證券交易所也曾於112年初認定該案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對泰山處以200萬元違約金。目前檢調正持續比對扣案證物,以確認相關被告在重大訊息確定點後的交易紀錄是否構成刑責較重的內線交易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