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理由指出,農業處長許家豪與前科長蔡明翰雖否認犯行,但卷內證據足認兩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圖利罪、違反《水土保持法》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及侵占國有土地罪,犯罪嫌疑重大。
處長許家豪、前科長蔡明翰各20萬交保 限制出境並接受科技監控
圖利罪是5年以上徒刑的重罪,被告有逃亡之虞,符合羈押原因,但考量比例原則與人權保障,認無羈押必要,改以高額具保、限制住居及定期報到等強制處分替代。
檢調下一步偵辦重點,將鎖定釐清工程預算核定過程是否存在特定行政指導,以及多名議員動用的建議款是否涉及與開發案的對價關係。
涉圖利議長家族開發案 檢調查議員建議款對價關係
這起案件源於台東縣政府遭檢舉動用公帑,為「東映渡假村」開發案鋪路。檢調查出,位於知本建和青海路三段338巷的農路,原先寬度僅約3公尺,卻被大規模拓寬至15公尺,由於該路段直接銜接渡假村基地,引發外界質疑縣府圖利特定對象。
「東映渡假村」是由台東縣議長吳秀華家族與三地集團合資開發,議員林參天更進一步指稱,在弊案曝光後,吳秀華疑似將持有的股份轉售給其胞姊。該工程的預算來源也備受爭議,疑似有7名縣議員動用議員建議款贊助興建,檢調目前正深入釐清這筆款項的使用是否與渡假村開發案存在不當的對價關係。
面對指控,農業處長許家豪在偵訊中強調一切行政程序均合法,並否認有接獲高層指示。議長吳秀華則發布聲明澄清,該農路改善工程是基於公共安全與防汛需求辦理,且強調實際施作的寬度與外界傳聞的15公尺並不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