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飛17歲少年倒插擋風玻璃! 酒駕累犯竟強拉棄草叢任等死 雲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43歲酒駕累犯陳男撞到少年後竟強拉下車丟棄路邊,拔除車牌並謊報車輛失竊企圖脫罪。翻攝畫面

撞飛17歲少年倒插擋風玻璃! 酒駕累犯竟強拉棄草叢任等死 雲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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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22:36:00最後更新 2026/07/27 22:36:41

記者:

辛啓松

雲林縣虎尾鎮43歲酒駕累犯陳姓男子,26日晚間無照、酒駕撞擊騎乘自行車的17歲陳姓高中生。陳姓少年倒插進轎車後擋風玻璃,陳男竟強拉少年下車丟棄路邊,拔除車牌並謊報車輛失竊企圖脫罪。雲林警方27日下午依公共危險及肇事逃逸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陳男步出警局時,全程低頭不發一語,隨後鑽進警車移送。檢方復訊後以陳嫌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聲請羈押禁見,雲林地院晚間裁准。

撞人棄置路旁 拔牌謊報失竊

26日晚間9時50分,陳姓男子酒後駕車行經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剛好就讀農工職校的17歲陳姓少年,騎自行車準備左轉,陳男駕駛的黑色轎車由後方高速追撞。少年受強大衝擊力影響噴飛,先撞擊轎車前擋風玻璃,隨後滾落並卡在後擋風玻璃處。
陳男在事發後將傷者載行約200公尺,隨後在路邊停下,將卡在擋風玻璃上的少年拉下車,棄置於路旁草叢後逃離。隨後陳男再度行駛約200公尺,下車將黑色轎車的前後車牌拔除並丟棄於附近空地。
為了規避法律責任,陳男連夜聯繫家人接應返回土庫鎮住所,並於晚間10時50分向警方報案,謊稱車輛失竊。但警方早已在案發現場根據車輛引擎編號鎖定其身分,並迅速將其逮捕歸案。陳男酒測值為0.1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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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陳姓男子酒駕撞死17歲少年,還把卡在車上的少年搬到路旁等死。讀者提供

少年打工補貼家計 母慟:蓄意殺人

17歲陳姓少年目前就讀農工職校升高二,平時在牛排館打工,每月收入約2萬元,其中1萬元會交給母親貼補家用。事發當晚,少年打工下班後返家,向家人表示要外出找朋友,隨後在離家約5、6分鐘車程處遭遇意外。少年的母親因見孩子遲未歸家,透過手機定位尋人,抵達現場時發現救護車已到場,但少年送醫搶救後仍因頭部重創不治。
家屬27日在相驗中心悲憤表示,車禍約於晚間9時30分發生,但救護車抵達時已接近10時,中間耽誤了近30分鐘的搶救時機。少年母親痛斥肇事者「連救人的心思都沒有」,認為陳男酒駕後的一連串行為形同蓄意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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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歲陳姓少年卡在轎車後擋風玻璃,肇事者竟狠心拉下並棄置草叢。翻攝畫面

酒駕累犯無照駕駛 移送不發一語

警方查出,肇事的陳男曾有酒駕前科,2022年12月起駕照遭吊銷,預計2025年底才期滿,但他至今未重考領照,案發時為無照駕駛。鄰居表示,陳男平日從事鐵工,有長期飲酒習慣,過去也曾發生自撞事故。
27日下午,警方將陳男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陳男步出警局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感到殘忍、有何話向家屬交待,全程低頭不發一語,隨後鑽進警車移送。
檢方於晚間完成復訊,因陳男在事故後有拔除車牌棄置之滅證行為、謊稱車輛遭竊及相關證人未到案等情,恐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雲林地檢署晚間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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