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3年6月間,李姓教師擔任該班家政與健教課老師,因見邱姓學生在課堂把玩剪刀、無視安全,多次口頭勸導無效後,李師拉著邱生的手引導他至教室後方反省,不料邱生一時情緒失控,竟突然跳上老師背部抱住李師脖子,隨即因重心不穩滑落地面受傷。
邱生提告主張,他當時是盤腿坐在地上,被老師騰空拉起並過肩摔出,導致他頭部與顏面擦挫傷、疑似頸椎韌帶損傷及急性壓力症候群。李師則反駁稱,當時是邱生惡意跳上他背部,並以雙手死命攻擊、勒脖,使他呼吸瞬間受阻,在驚慌狀態下本能以下蹲彎腰動作,欲將背上的邱生安全放下,但邱生因自身動作過猛從側邊滑落,他並無傷害犯意,刑事部分也已獲判無罪。
法官審理時調閱刑案卷宗與校園調查紀錄,發現班上多名目擊同學均證稱,當時是學生自己跳到老師背上,老師為了將他放下來才向前傾彎腰,根本沒有「過肩摔」的動作。
法官認為,多名證人陳述一致,且學校校事會議及外部專家調查報告也認定過肩摔指控不成立,無法舉證老師有故意侵權行為,因此駁回學生與家長的賠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