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高田營造為桃園在地超過40年的甲級營造廠,由李男父親所創立,後由李博元成立鉅興建設,目前2公司皆由李男擔任實際負責人。不過去年就傳出鉅興建設有超過20億元的資金缺口,導致高田營造也出現財務困難,所承攬的工程全數停工。
檢調發現,李博元明知公司的建案均未動工或為停工的狀態,但仍由其詹姓友人擔任仲介,從2022年3月起至去年5月間,在巨星公司辦公室或投資人的營業處所,以公司開發多達9處建案工程名義,招攬投資人,並約定每年給付年利率10%至35%不等的紅利與報酬,先後吸引39人參與,每案投資100萬至5632萬餘元不等之金額,總計收受投資金額高達6億9566萬2600元。
檢調親赴工地場勘 驚見資金不足難竣工
桃檢接獲情資後,指揮桃園市調處前往桃園、新竹、台北等各處建案實地勘查,發現李男招攬投資的建案均與宣傳實情不符,在清查鉅興公司資金狀況後,顯不足以因應建案竣工,檢調於傳喚被害人說明、蒐證完備後,於今年3月前往李男住處及辦公室處所共7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2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2人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獲准。
桃檢近日偵結,認李、詹涉犯《銀行法》法人行為負責人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被告2人使投資人因信賴具有甲級營造廠規模之高田公司及其關係企業鉅興公司名義提出之投資方案,而簽署投資股東契約書投入資金,前後收受資金近7億元,使投資人損失甚鉅,建請從重量刑並併科3500萬元以上之罰金,並聲請沒收李男犯罪所得6億9566萬元、詹男仲介費3227萬42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