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榮海運每日個股成交資訊顯示,該公司股票在2023年間流動性極高,每日成交量動輒數千萬股,甚至在同年3月與6月間多次出現單日破億股的驚人交易量。
檢方質疑,若張國華真的是為了EIS的資金需求而售股,大可在公開市場分批自由出售,完全不需要選在6月30日除息日當天,採取「一次性」且「定價配對」的方式賣給自己與配偶楊美珍。
檢方懷疑,這種反常的交易時機選擇,主觀上顯然是為了讓張國華能以除息後的「地板價」大舉掃貨。其行為核心完全是為了使自己取得長榮海運的掌控權,並將EIS視為個人的股權轉接站,這種「左手換右手」的行為,目的完全與EIS公司利益無涉,而是赤裸裸的權力佈局。
自肥140億卻轉嫁23億稅負! 犧牲公司疑為穩坐海運龍頭
初步精算,張國華在除息日買股,光是買入價金與股利所得稅上,總計可省下了驚人的140億元。然而,這筆被他「省下來」的成本,卻全數變成EIS的負擔。
EIS公司因為在除息日當天賣股,被迫支付了原本無須承擔的高額股利所得稅,金額高達23億元,但相較於前一天賣股僅需支付不到8,000萬元的證券交易稅,張國華的決定讓EIS多支出了超過23億元 的不必要成本。檢方初步認為,此舉明顯是犧牲EIS的資產,來墊高張國華個人的奪權籌碼,恐已構成嚴重的特別背信罪嫌。
事實上,張國華身為EIS的永久總裁與董事,理應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而非將公司資產當作強化個人經營權的提款機。這場涉及長榮海運、長榮航空與巴拿馬長榮國際的神鬼交易,究竟是為了家族和平的「海空分治」,還是精心設計的「控制權收割」,已成為檢調目前擴大偵辦共犯結構的最後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