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合議庭改判理由 認罪與悔過書成了減刑關鍵
廖男在一審時原本態度強硬,矢口否認性騷擾,僅辯稱是「同事間開玩笑」,一審法官認定其犯後態度不佳,重判應執行刑6個月。廖男二審態度出現大轉彎,改口坦承所有犯行,不僅書寫悔過書表示懺悔,還自發性參加性平課程,並持續透過副所長向被害人表達和解意願。
二審合議庭認為,廖男在二審認罪這點屬於「量刑有利因子」,原審未及審酌,因此微幅下調刑期,但強調他身為警察卻法治觀念薄弱,至今未取得被害人諒解,故依然不給予緩刑。
辦公室當獵場! 色警「小碎步」突襲女同事
起訴書指出,2024年3月25日早上8點多,廖男先是在辦公室朝掃地的女同事甲女丟衛生紙挑釁,見對方不理會,竟變本加厲。趁著甲女拿著掃把經過他桌邊時,廖男突然伸出右手,在大腿內側「狠捏」一下。甲女當場嚇到跳開,氣得拿掃把作勢要打人,廖男卻坐回椅子上發出笑聲,彷彿把性騷擾當成有趣的惡作劇。
更誇張的是,到了中午12點多,甲女為了躲避騷擾,特地到2樓偵訊室關燈午睡,廖男竟像個跟蹤狂一樣,採取「小碎步」方式溜進昏暗的偵訊室,趁甲女躺在躺椅毫無防備時,俯身碰觸對方的上半身。 甲女驚醒後怒斥「你不要這樣子啦!吼!」並在廖男離開後趕緊反鎖房門,內心充滿恐懼。
辯解「是在講八卦」 卻被監視器戳破謊言
廖男在案發初期辯稱,他捏大腿是因為甲女先搶走他的藍牙耳機,他只是「反鬧回去」;至於闖進偵訊室,他竟瞎扯兩個人本來就約好在那裡「講同事曖昧的八卦」,是為了叫醒對方才拍肩膀。廖男還拉出其他男同事作證,試圖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為「辦公室打鬧文化」,甚至指責甲女是因為機車曾被亂畫,懷疑是他做的才「報復性提告」。
法官:知法犯法 情節重大
法官在論刑時態度強硬,指出廖男身為警務人員,對於性平意識應比一般人更謹慎,卻利用職場機會損害同事的人格尊嚴。被害甲女在法庭上痛訴,名節對她很重要,被騷擾後精神壓力大到每天得靠喝酒、吃藥才能入睡,半夜還會起來哭。法官審酌廖男雖然在二審認罪,但其行為已對社會秩序與警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最終判處5個月刑期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