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詐領助理費1412萬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一審判7年、褫奪公權4年 
立委林宜瑾被控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刑7年。資料照片

快訊/詐領助理費1412萬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一審判7年、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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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4:38:00最後更新 2026/07/02 14:47:25

記者:

辛啓松

民進黨籍立委林宜瑾被控從2009年起擔任民代16年期間,透過服務處黃姓主任以人頭助理、掛名助理、低薪高報方式共詐領助理費1412萬元。台南地院2日一審宣判,因林、黃均「坦承犯罪」,林宜瑾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黃姓女主任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提供義服勞役200小時。
起訴書指出,林宜瑾的詐領行為橫跨整整16年的長期運作,這場「詐騙任務」從2009年她擔任台南縣議員時期就開始,一路延續到縣市合併後的市議員,甚至在2020年轉戰立院成為國會議員後,依然沒有收手,直到2024年8月才被檢調攔截。
這16年間,林宜瑾與服務處黃姓女主任聯手,利用人頭助理、低薪高報、以及掛名助理等手法,將公費助理補助金當成「個人小金庫」。起訴書列出的帳目令人咋舌,總計犯罪所得高達1412萬7388元。更令人關注的是,這些納稅人的血汗錢,除了支應服務處龐大的開銷外,竟然還被挪用來支付林宜瑾胞弟林昱仲的車禍賠償金等私人支出。

離譜開銷全被揪出 抓漏拿藥都報帳

檢方清查財報時驚見一連串離譜開銷:2013年報「鮮花(林媽媽生日)」700元、「議員自宅自由時報」3600元、「成大門診拿藥」510元、「議員馬靴保養」400元、「議員衣物乾洗」1,370元,甚至還有「林媽媽手機費」與「購土魠魚郵資」等私用支出。
到了2015年,她又以公費支付「林媽媽護照更換」1400元、「議員全家辦市民證」480元、「居家抓漏防水」3600元,連家裡的漏水修繕都報在助理費裡。檢方形容,帳目內容「公私不分、形同自家帳本」。

全家寄生服務處 所得稅也報帳

2019年仍未收斂,繼續以「議員衣物乾洗」報支4610元,「自由時報一年份(東橋)」3600元,「林媽媽機車維修」1150元全用公費支付;到了近年,她甚至還以「綜合所得稅」與「年度委員所得稅」等名目報帳,將公款拿來繳自己稅金,作法離譜。
依據檢方統計,林宜瑾在擔任台南縣議員期間詐領72萬7368元;台南市議員任內三屆共詐領805萬3052元;擔任立委後再詐領534萬6968元,合計1412萬7388元。林宜瑾在偵查中自白,並先後繳回500萬元及912萬7388元,全數返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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