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林男認為診所收取的諮詢費幾乎比其他醫美機構高出一倍,與張女因此爭執不休,甚至走向分手。事後他心生不滿,找來兩名綽號分別為「辣椒水男」及「鐵鎚男」的友人,共同商議對楊姓院長進行報復。
2023年8月30日晚間,兩名嫌犯提前在診所外守候,待楊姓醫師離開診所時立即上前,一人朝醫師噴灑辣椒水,另一人持鐵鎚攻擊,導致醫師背部及右手多處擦挫傷。
案發當時,一名新興警分局李姓員警正巧休假經過現場,見狀立刻上前制止,過程中卻遭辣椒水波及,造成左耳紅腫並出現疑似化學性皮膚炎症狀。兩名行凶男子犯案後,隨即分別搭乘計程車逃離現場。
警方事後循線查獲林男,並查出楊姓友人曾於案發前兩天駕車陪同林男南下高雄查看環境,案發前也曾借出手機協助聯繫接送犯嫌的計程車,事後更載送林男前往嘉義,並將車資轉交給涉案的「鐵鎚男」。
不過楊男在法院審理時始終否認知悉犯案內容,強調自己只是受託協助開車。林男到庭作證時也表示,從未向楊男透露真正的報復計畫。
法官審酌定位資料後發現,案發時楊男位於距離現場約3.1公里處,而案發前勘查的位置與診所相距約5公里,無法證明其參與犯案過程或與其他被告有犯意聯絡。
法院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楊男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