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日查出,該集團由蔡男充當話務系統供應商,提供技術支援給台南的同夥陳男與台中的洪男架設電信話務機房,並斥鉅資承租了6處大樓及民宅作為犯罪據點,由話務人員假冒澳洲、紐西蘭、日本及馬來西亞等地的檢察官、銀行人員及中國公安,撥打電話給當地海外華人,謊稱被害人涉入重大刑案,若不配合將遣返中國受審,隨後以「監管資金」為由誘騙對方匯款。
安裝快速滅證程式 遭攻堅就刪資料
為了規避檢警查緝,該集團不僅分散據點,還特別安裝了快速滅證程式,所幸專案小組掌控歹徒行蹤後,會同維安特勤隊發動兩波拂曉強攻,在嫌犯企圖刪除資料前成功奪下控制權並取得犯罪事證。
專案小組在兩波攻堅行動中共逮捕陳姓、洪姓等11名嫌犯,並查扣手機52支、筆電、點鈔機,以及現金181萬餘元、名車3輛、虛擬貨幣USDT 9萬多顆(市價約296萬元)與各式毒品。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其中洪男等5人已被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