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水費爆糾紛!持磚砸人還潑硫酸致2重傷 1人「幾近失明」重判出爐
莊男持硫酸朝2男潑灑,造成其中1人雙眼幾乎失明。示意圖/AI生成

討水費爆糾紛!持磚砸人還潑硫酸致2重傷 1人「幾近失明」重判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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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 14:26:00最後更新 2026/06/13 14:30:35

記者:

林建鋒

台中莊姓男子因水費租用糾紛失控施暴,先持磚攻擊被害人頭部造成顱內出血與多重外傷,再以98%濃硫酸潑灑另一名男子,導致其全身嚴重化學灼傷並幾近失明,法院認定其手段兇殘、具重傷害不確定故意,依傷害罪及重傷害罪判處合計9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莊男與被害人李男因水費租用問題長期積怨。2025年8月2日下午,李男與友人陳男前往莊男住處協調費用爭議,雙方隨即爆發激烈口角,莊男先以路邊磚頭攻擊李男,造成其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臉部撕裂傷及牙齒嚴重受損等多重傷勢。衝突還進一步失控,莊男接著持高達98%高濃度硫酸朝陳男潑灑,造成其全身2至3度化學性灼傷,傷勢遍及臉部、雙眼、頸部、胸腹及四肢,面積約達22%,其中陳男左眼視力幾近全失,右眼僅能辨識極近距離手指動作。
法院審酌指出,被告僅因金錢糾紛即接連使用暴力與強腐蝕性化學物質攻擊他人,其視覺功能嚴重受損,已達重傷害程度,手段極具危險性,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犯後態度不佳,依傷害罪判處1年10月、重傷害罪判處8年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
法官強調,硫酸具高度腐蝕性,一旦潑灑人體臉部,極可能造成不可逆毀容與失明等重大傷害,因此認定被告具有重傷害不確定故意,犯罪情節重大。全案仍可上訴。

★遇到暴力時的應對與求助: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 24小時諮詢求助 (全年無休)。保護自己請閃避離開現場,保護頭、臉、頸等重要部位。勇敢求助親友或社工、律師的協助,或尋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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