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最讓人心驚的地方,不只是有理專涉嫌挪用客戶的錢,而是整個過程暴露出銀行內控有多個破口。根據金管會資料,台新銀行前理專張員從2021年12月到2023年10月間,涉嫌挪用客戶款項,受到影響客戶共2人,金額約157萬元。手法包括涉嫌利用洽談室接觸客戶時,取得客戶提款卡,甚至出現凌晨跨日密集在ATM提領客戶帳戶款項的情況。
照理說,銀行系統看到這種異常提領,就應該要警覺。但金管會指出,台新銀行的ATM異常交易偵測機制不夠完善,沒有及時辨識出這些異常交易,也沒有採取適當措施。
更誇張的是,理專在洽談室內與客戶接觸,銀行也沒有足夠的抽查與控管機制,導致理專有機會利用這個空間竊取客戶提款卡。另外,有客戶把現金交給理專,要申購保單,但款項最後卻沒有入帳,保險契約也沒有成立,顯示銀行對理專代客戶辦理交易的確認機制同樣不足。
這件事為什麼會爆?金管會今年2月25日至3月28日對台新銀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銀行早在2024年1月22日、以及2025年3月11日內部查察後,已經討論過這起案件,卻不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台新銀行當時給的理由包括損失金額不大、未查獲具體事證、理專已與客戶和解、客戶與銀行沒有損失等。不過,金管會認定,這起事件涉及冒領客戶存款、挪用客戶款項,銀行不該自行判斷認為沒事就不通報。
最後,金管會依銀行法對台新銀行開罰1400萬元,並予以糾正;同時停止台新銀行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金融商品及服務,以及受理新客戶在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辦理試辦業務1個月,必須等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才能重新辦理。
金管會也要求台新銀行報送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全面檢討相關主管責任,並清查是否還有其他未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這起案件也在提醒大家,再熟的理專,都不要把金融卡、密碼、存摺交給對方保管,也不要私下把現金交給理專,自己的對帳單與交易紀錄更要定期檢查才不會發生辛苦錢被偷領走的憾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