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18日上午9點,陳男派21歲高男、22歲何男、30歲林男、21歲武男等人將林男從林口住處強押上車,帶往淡水區一處鐵皮工廠,持球棒不斷暴打。林男右手、左前臂及右小腿被打斷,全身多處嚴重骨折,渾身是傷被囚禁在工廠內的小辦公室。
陳男在翻閱林男手機時,發現另一名王姓男子與他聯絡密切,且王男與林姓同夥也有債務糾紛。陳男隨即假冒林男傳訊,隔日傍晚將他約到台北市北投區關渡碼頭停車場,以兩輛車包夾,同樣將王男五花大綁、戴上頭套,強押回淡水鐵皮工廠。
棍棒伺候、逼簽80萬本票 錄影偽裝「自由意志」
王男被押到工廠後,同樣遭到凌虐毆打;同一時間,陳男帶著球棒走進囚禁林男的小辦公室。林男因先前已被打到趴在地上,只能簽下80萬本票,還被逼在鏡頭前口述「簽本票是出於自由意志」。
凌虐過度橫紋肌溶解 丟包醫院不治
12月19日深夜,王男不堪長期毒打,同意還錢。陳男等人見目的達成,決定放兩人離去。林男由高男駕車送回林口住家,而王男則由武男、何男等人開車送回桃園住處。
不料,開車途中,重傷王男突然出現呼吸窘迫、生命跡象微弱的狀況。武男等人見狀不妙,緊急將王男載往桃園敏盛醫院「丟包」。但王男因四肢、臀部大面積鈍力損傷,引發皮下組織肌肉嚴重出血,導致橫紋肌溶解症及其併發症,到院前即宣告死亡。
檢警數位鑑識破心防 主嫌「教刪訊息」請從重量刑
案經桃園市警桃園分局報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專案小組淡水鐵皮工廠沙發、塑膠桶及涉案車輛內採獲大量血跡,並比對出林男與王男的DNA,同時在現場保鮮膜上採得陳男的指紋,成為鐵證。
檢警進一步還原被告等人的手機通訊軟體,對話包括「他剛剛還給我笑,我等等一定捶他」、「不用捆,皮就衝過去揍他」等冷言冷語。王男死訊傳出後,陳男又在群組下令刪訊息「手機不乾淨的先刪一刪」,還要何男等人趕緊出國避難。
士林地檢署考量,陳男一手策劃整起犯行,案發後惡意教唆滅證、潛逃,落網後猶飾詞狡辯、推諉卸責,犯後態度極為欠佳,惡性重大。檢方依傷害、加重妨害自由及強盜得利等罪起訴陳嫌等6人,並建請法院對陳男從重量刑,以予重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