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39歲林男上午8時8分駕駛自小客貨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基隆隧道口前,疑因精神狀況異常偏離車道,先撞倒南北向車道間的鐵欄杆,接著整輛車衝越對向北上車道,最終車頭卡在外側路肩紐澤西護欄,占用外側車道,直到上午8時55分才排除事故、恢復通車。
巧合的是,事故發生當下,正好有準備前往大武崙消防局局本部的中正消防分隊員經過現場,見狀立即停車協助救援。消防員發現林男車內前座兩顆安全氣囊均已爆開,協助他下車後初步檢查無明顯外傷,但林男精神恍惚,且表示不需送醫。
國道警方到場後,先對林男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但因發現其有疑似毒駕表徵,進一步實施唾液篩檢,結果對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呈陽性反應,警方並在車內查獲煙彈吸食器,當場認定涉嫌毒駕,將林男帶回偵訊,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毒駕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如同「移動中的未爆彈」,稍有失控就可能釀成重大傷亡。依《刑法》規定,毒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刑責將大幅加重。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或吊銷駕照,情節重大者終身不得再考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