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川普指控台灣「偷竊」美國半導體技術,曹興誠昨在臉書發文反擊,台灣的半導體技術當初是向美國購買的。雙方於 1976年3月5日,由工業技術研究院代表台灣與美國RCA公司正式簽署合約,為期10年、金額為350萬美元,分為2個部分包括技術移轉費250萬美元、技術授權金100萬美元。
曹興誠提到,除了支付給RCA的350萬美元技術費用外,其餘資金則用於興建台灣第1座3吋晶圓「示範工廠」,以及分批派遣年輕工程師前往美國RCA總部接受實地培訓,人員包括他、史欽泰、曾繁城、劉英達、蔡明介等20餘人。
曹興誠強調,川普說台灣偷了美國半導體技術,絕非事實,台灣政府或台積電至今對此全無澄清,「失職失能極其嚴重」,建議行政院、工研院和台積電,針對台灣半導體技術的來源和多年來台灣不斷投入鉅額資源、艱苦研發的經過,舉行國際記者會詳細說明,以正國際視聽。
對此,李慧芝今在院會後記者會上,被媒體問及此事,並表示,從去年到現在,行政院長卓榮泰、副院長鄭麗君、經濟部長龔明鑫多次表明,「台灣的晶片是國內企業自主努力研發,才能在全世界取得領先的地位,這是長久的努力跟長久累積,並沒有誰去偷誰的狀況,這部分卓院長跟龔部長在立院備詢時已經多次說明」。
李慧芝指出,事實上,鄭麗君在跟美方進行關稅談判的過程當中,也有多次跟美方說明台灣的半導體產業是台灣數十年發展出來的成果,更何況卓榮泰也說過全世界各國都會向台灣採購他們需要的半導體晶片,如果是透過不合法途徑的話,台灣不會有現在的競爭力跟地位,對於相關的誤解,政院會持續溝通跟對外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