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封面新聞》、《今日說法》等中國媒體報導,王女與李男日前已經離婚,不過2019年一同購買的房屋仍未分割,李男因此於2021年於多家仲介公司發布出售房屋消息,卻遲遲等不到新屋主。
至2023年11月,李男因個人購買新房,急於出售房屋,因此找來曾協助辦理買房手續的女仲介協助賣屋,然而雙方並未簽署相關合約,僅口頭答應;未料2025年4月13日出現有意購屋的買家,王女、李男及仲介成立群組討論,王女才知房屋出售一事。
此外,王女從對話過程驚覺該名仲介竟居住在內,2025年4月17日親自前往房屋查看,不僅屋內擺設植栽,更鋪上床單,有明顯居住跡象;房仲事後才坦承,其先前以個人名義幫忙出售才取得房屋鑰匙,並已於此居住1年。
對此,王女與李男將該名仲介告上法院,並要求支付房屋佔用費7.2萬元(約新台幣33萬元)及水電瓦斯費,不過法院考量房屋出售情況、房主期間僅已社群詢問買家看房狀態,本身存在房屋管理缺失、二手房市場價格波動以及其他仲介帶客戶看房也會產生水電費等因素,判定仲介向王女及李男支付房屋使用費人民幣1.2萬元(約新台幣5.5萬元),並承擔水、電、燃氣費人民幣200元(約新台幣9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