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間侵犯學妹「被留遺書咒不得好死」 馬偕醫1原因無罪改判4年6月
馬偕醫院一名王姓放射科醫師被控在醫院逃生樓梯間性侵學妹,經歷一審判刑、二審逆轉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樓梯間侵犯學妹「被留遺書咒不得好死」 馬偕醫1原因無罪改判4年6月

馬偕醫院一名王姓放射科醫師被控在醫院逃生樓梯間性侵學妹,經歷一審判刑、二審逆轉無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一審法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改判王男4年6月徒刑。王男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2020年間透過網路認識該名學妹。當年12月28日,學妹前往馬偕醫院就診時,王男與她相約見面,並以觀看學妹外拍照片為由,引誘她前往醫院福音樓逃生樓梯間,對其施暴並強迫侵犯。
事發後,學妹向男友及友人哭訴,精神狀態嚴重受創,出現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1個月內體重減少逾10%,多次自殘嘗試。直至2022年6月,學妹輕生送醫不治,遺書詛咒王男不得好死。
北院一審認定王男犯行成立,依強制性交罪判刑6年,王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案發當日王男確實有觸碰行為,但雙方先前在社交軟體上多次互動,內容私密,學妹亦願意展示性愛照片;學妹輕生原因涉及長期憂鬱症,不可僅依其遺書認定王男犯罪,因此改判無罪。
王男主張,雙方僅隔衣愛撫,樓梯間非密閉空間,不可能強迫性交。但高院更一審認為,學妹案發後性情顯著改變,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其作證能力不受精神疾病影響,若非親身經歷被害,不可能在事隔一年半仍自殺並留遺書詛咒王男。
法院最終判決指出,王男利用職務便利滿足性慾,嚴重侵害學妹性自主及人格尊嚴,且事後否認犯罪、未與家屬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改判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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