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眼新聞、廣州日報報導,廣州市白雲區一對曾氏兄妹某年清明期間前去掃墓時,發現母親的墳墓竟不見踪影,嚇得2人趕緊報警,並會同村委會現場勘查。經調查後,才得知原來母親的墓地被張三(化名)親人的墓地侵占,甚至在沒有問過曾氏兄妹的情況下,就擅自將兄妹倆母親的遺骨遷移至附近他處。
對此,曾氏兄妹雖曾多次與張三協商溝通將母親墓地恢復原狀,但對方完全不願配合,甚至辯稱已故親屬中有一座墳墓與曾氏兄妹母親的墳墓相鄰,過去在修繕自家墳墓時發現曾氏兄妹母親的墓地,在詢問過當地村民後,卻沒人知道該墓地所屬何人,才將該墓地遷移到其他地方,還稱在遷移時已妥善安置曾氏兄妹母親的骨灰罈,也有為曾氏兄妹母親目的新址砌磚圍護。
曾氏兄妹對張三的辯解並不買單,最終將張三一紙告上法院,要求對方支付毀壞墓地的損失、墳墓重新安置費用和精神損害賠償金。對此,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即便是在「不知情」或「無惡意」的情況下擅自遷移、破壞、侵占或改建墓地,也可能構成侵權,最終判處張三需賠償曾氏兄妹經濟損失2萬元人民幣(約9.3萬元新台幣)、精神損害賠償金8千元(約3.7萬元新台幣)。
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不少網友都抨擊張三的無禮且荒唐的「挖墳」行為:「挖人墳不怕後代被報應嗎」、「以後得在墳上留個聯絡方式,挪墳請撥打謝謝」、「動人墳墓才賠2萬8嗎,還是罰的太少了」、「死者為大,就算必須得遷也得聯絡上人家,擅自挖老墳就不怕遭報應嗎」、「連人家墳墓都敢隨便挖的,沒有敬畏之心的人還要為了自家墓地找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