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拼手速?單親爸苦拉拔2寶 普發現金首日前妻「手刀」搶領錢 挨告辯代管檢全買單
新北一名單親爸苦拉拔2寶,普發現金當天卻被前妻「手刀」搶先領走孩子補助款。示意圖

獨家/拼手速?單親爸苦拉拔2寶 普發現金首日前妻「手刀」搶領錢 挨告辯代管檢全買單

新北市一名李姓單親爸爸與前妻江女離婚後,由李男擔任主要照顧者,負責兩名稚子的生活起居。去年政府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首日,李男剛要上網登記,卻發現2孩名下的2萬元早被前妻「手刀」領走存入自己帳戶,憤而提告竊盜與侵占。新北地檢署偵查後,竟以前妻對李男大方坦承將錢領走,且將2萬元存入她以「孩子名字」命名的存股帳戶,認定江女並無將款項據為己有的犯意而處分不起訴,李男不服已聲請再議。
據了解,李姓男子與江女原為夫妻,育有一對現就讀國小的2名子女。雙方離婚後雖維持共同親權,但約定由李男擔任主要照顧者,江女則按月支付兩個孩子各8000元的扶養費,並按調解成立的協議時間探視子女;除有關子女更名、移民、出國留學、訂婚及重大醫療事項由雙方共同決定外,其他包括開立金融帳戶、遷移戶籍、國內就學及辦理護照等事宜,均由李男單獨決定。
不料,去年11月12日普發金開放領取首日,江女在未告知李男的情況下,逕自上網登記,將兩個孩子的普發金共2萬元全數匯入自己名下的中國信託帳戶,隔幾天又轉存至國泰世華銀行。李男事後發現孩子的政府補助款憑空消失,追問之下才知是前妻所為,「孩子我帶,錢你領走?」氣得報警處理。
面對李男指控,江女在庭訊時堅稱:「我是為了幫小孩儲蓄投資!」她辯稱,因為李男不同意她幫小孩開戶,她才用自己名下的國泰帳戶「幫孩子存錢」,且都有明確告知孩子。
新北檢調查發現,根據江女的銀行交易明細,確實在轉帳2萬元時在備註欄註記了「普發年金轉○○(孩子姓名)」,甚至將該帳戶命名為「○○(孩子姓名)存股帳戶」。此外,對帳單也顯示她在匯款後,確實有陸續購買基金的紀錄。
檢方認為,江女在李男報案前,面對李男詢問她是否領走孩子的錢時,曾回覆「有的,我擔心期限因素會影響孩子的權益,所以依共同親權先幫孩子完成領取。這筆普發是孩子的特有財產,我已替孩子保留下來,會直接用在孩子的實際需求,不會做為個人用途」等。
檢方審酌後認為,江女與李男雖已離異,但雙方仍擁共同親權,江女對未成年子女仍負有教養與日常照顧的權利義務,其領取普發金用於投資存股,難以認定有將款項據為己有的惡意,將她處分不起訴。
但李男對此表示不服,認為檢方根本無視單親爸照顧兩個孩子的辛苦及雙方協議內容,讓江女輕描淡寫搪塞一個理由就領走孩子的社福補助,「完全無法接受!」已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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