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說明,中選會委員本月依例安排於6月20日開會,加上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查對期限,多數都是在6月中旬前後結束,因此將於20日開會審定查對結果,預計當天傍晚會對外說明。
依罷免案送件日推算,除了罷免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林德福、林沛祥、馬文君、游顥案恐無法趕上這次中選會的例會議程,其餘26件藍委罷免案都可在20日進入成案宣告。
根據《選罷法》規定,各地選委會在收到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的罷免連署人名冊後,應於40日內完成查對;縣市議員罷免案則應於20日內查對,並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若不足規定人數,各地選委會須通知領銜人於10天內補提,且以1次為限。
經查對後符合規定者,中選會將宣告罷免案成立,且應在罷免案成立後的20日起至60日內進行投票,若期間內有其他選舉,應同時舉行投票。此外,投票時,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也必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4分之1以上,罷免才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