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劉男當時任職於一間商旅,某日下班後與同事前往成都路某KTV歡唱聚餐。席間眾人飲酒助興,酒過三巡後,2名女同事因不勝酒力醉倒在包廂內,幾乎失去意識。
劉男見機不可失,竟趁2人無力反抗之際,多次對她們摸胸、摟腰等猥褻行為。
聚會結束後,2名被害人因無法自行行走,由其他同事協助離開。劉男一路尾隨,趁攙扶過程持續對2女上下其手。期間,負責照顧的主管察覺異狀,不滿揮手示意劉男離開,不料劉男竟嘻皮笑臉回稱:「能揩油就要揩油啊!」
同事們隨後將2名女子送往旅社休息,未料劉男仍未罷手,不僅在飯店大廳沙發上亂摸被害人大腿,還趁隙跟進房間內,偷親其中一人臉頰。2名女子事後清醒得知情形後憤而提告,劉男也因此丟了飯碗。
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但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其分別在KTV包廂、路途中、旅社大廳及房間內共有4段猥褻行為,認定犯嫌重大,依法依乘機猥褻等罪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