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於任職台北市長期間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2024年12月26日,遭北檢依貪污、圖利、侵占、背信等4項罪名起訴,並羈押長達1年多,最終於2025年9月才遭北院裁定以7千萬元交保。
全案經過1年多,台北地院將於今天下午2時30分揭曉一審判決結果,刑度備受各界關注,也攸關柯文哲為來是否能角逐2026年底縣市長選舉、2028總統大選。最後結果揭曉,柯文哲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就不得登記參選縣市長、總統、副總統,且若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同樣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也意味著柯文哲已無緣再戰今年年底縣市長選舉,2028總統夢也一併破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