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誠陽痛訴16年糾紛未解如凌遲
洪誠陽先前曾公開表示,張淳淳涉嫌詐騙其數千萬元,並呼籲其他疑似受害者出面聯繫,甚至願意協助負擔律師費。他在記者會中進一步指出,對方對於債務問題態度消極,導致這起糾紛長達16年未解,形容自己與家人長期承受如同被「凌遲」般的壓力與痛苦。
他強調,相關爭議已於昨日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未來將以法律途徑釐清責任歸屬,也希望透過公開說明讓事件真相水落石出。
張淳淳反駁強調投資案早已結清
針對指控,張淳淳隨即發布聲明逐點回應,指出整起事件起於洪誠陽主動邀請她參與房地產投資,雙方初始資金僅為新台幣50萬元,且曾完成法院公證。她表示,投資最終結算金額為220萬元,並已透過支票完成支付,雖一度因對方未即時兌現導致票據失效,但後續已重新補發支票履行義務。
她進一步強調,雙方早在民國103年已簽署結案協議書,明確約定終止合作關係並互不追究,也不得散布損害名譽的言論,認為該協議早已為整起糾紛畫下句點。
第二次調解提出高達4500萬金額
張淳淳表示,洪誠陽在簽署協議後仍持續對外指稱她「詐騙」,迫使她於民國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她指出,對方在第二次調解時曾提出需支付4500萬元才願意解決爭議,否則將召開記者會,且對外說法與實際要求金額存在差異。
她也提到,基於健康與生活考量,曾於民國105年另行支付500萬元作為止紛,但強調此舉並不代表承認任何額外債務。至於洪誠陽所稱的524萬元匯款,她則否認與自己有關,表示該筆資金既非本人處理,也不屬於雙方合作範圍。
雙方說法落差將進入司法程序
對於外界持續延燒的爭議,張淳淳表示,相關不實指控已嚴重影響其個人名譽,未來將依法追究責任,同時尊重司法程序,盼透過具體證據釐清事實真相;目前雙方說法仍存明顯落差,案件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後續發展與法院判定結果,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