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15日下午會同法醫完成初步相驗,黃男頸部、腹部均有嚴重刀傷。檢方複訊後認為,姚嫌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不僅是五年以上重罪,案情仍有串供或逃亡的可能,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法官認定姚嫌殺人罪嫌重大,衡量追訴犯罪的公益性與偵辦進度,認有羈押必要,晚間裁定收押。
警方調查,任職美髮業的25歲姚男與22歲的黃姓男大生認識約一年多,14日晚間,姚男持預先購買的30公分水果刀,前往黃男打工的百貨公司店外伏擊。黃男下班後,姚嫌上前對質性病傳染一事,遭黃男冷處理並否認,姚嫌隨即持刀追逐約100公尺,瘋狂砍殺黃男頸、腹部,造成黃男氣管割斷、臟器外露,15日凌晨宣告不治。姚嫌犯後主動留在現場自首。
死者黃男身高180公分,平時在廟會練習宋江陣與武術。黃父在殯儀館認屍時崩潰痛哭,他駁斥姚男的同性感情及傳染性病說法,質疑姚嫌身材瘦小,兒子體格強壯且有武術底子,不相信姚男能一人犯案,懷疑另有共犯。黃父指出,案發當天中午姚嫌曾到家中尋人,被他拒絕後面露凶光,當時就感覺對方有報復之心。檢警將針對家屬質疑與現場跡證,進一步深入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