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同意授權與美方先行簽署「4項軍購案」發價書 
立法院會今天(13日)二讀通過,將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4項軍售發價書。(圖/取自美國陸軍網站)

立法院會今同意授權與美方先行簽署「4項軍購案」發價書 

民眾黨上週在立法院會上提案授權國防部先行簽署發價書,朝野取得共識後逕付二讀交付協商。立法院會接著在今天(13日)二讀通過,將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包括海馬士、M109A7自走砲、標槍飛彈、拖式2B飛彈等4項軍售發價書。
國防部長顧立雄日前表示,美方3項軍購發價書15日將到期,盼先行授權簽署發價書(LOA)。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週五在立法院會上提案,針對簽約期程屆至前尚未完成預算審議的項目,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依黨團共識,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召集黨團協商,會中朝野取得共識,不僅原先的3項軍購發價書,還加上國防部6日收到美方提供的海馬士遠程精準打擊系統發價書,立法院會接著在今天上午二讀通過該提案。
該提案決議內容指出,立法院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原則,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的拖式、標槍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及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等4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的審議,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
決議內容也提到,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的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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