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財因不滿二房東顏男催討債務,於2024年6月9日持凶器砍殺顏男297刀致死,而2025年11月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判其19年有期徒刑;4日進行二審言詞辯論,顏男兒子當場情緒崩潰,指出父親「被砍成一團肉泥」,看現場照片時「根本分不清哪裡是父親、哪裡是地板」,直指陳男為求脫罪醜化父親「放高利貸」,剝奪至親的生命,手段極為殘忍。
不過陳男在庭上一度閉目養神,更低頭搓揉雙腳,當審判長詢問是否有話講對家屬表示,陳男望向法官稱自己想道歉,當審判長要其面對家屬表達時,陳男竟稱「他們都不理我」。
檢方指出,陳男犯案後雖有打電話報案,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中途卻宣稱要「平復心情」跑去打電動,直批其自首只是迫於事態選擇,而非真心懺悔,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改判無期徒刑;至於陳男辯護律師主張,其具有輕度智障,且認罪自首節省司法資源,盼能爭取減刑。經聽取檢辯雙方與家屬意見,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將於25日上午9時30分宣判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