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婦當時自公車後門下車,原本朝騎樓方向行走,未料突然大幅轉彎往車頭方向移動。就在公車準備起步之際,林婦疑似加快腳步甚至小跑步往前,進入駕駛視線死角範圍內。
李姓司機當時啟動車輛前行,疑似反應不及與林婦發生碰撞,但更令人震驚的是,事故當下公車並未立即停車,而是持續往前行駛離開現場。
警方指出,事發於上午8時37分許,消防局獲報到場時,林婦已明顯死亡。經擴大調閱監視器及比對行車紀錄器後,確認肇事車輛為41路公車,並將李姓駕駛帶返警局說明。
至於駕駛是否涉及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肇事後未依規定停車等責任,警方表示將進一步釐清,並報請檢方相驗,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全案仍在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