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黃國昌指控利用上班時間搭公務車替好友喬事,蔡清祥中午發出聲明澄清,前秘書確認2021年9月17日週五當天是立法院院會,他整天都在立法院備詢,有照片爲憑,且他對黃國昌所指地點毫無所悉,更不可能利用公務車前往,強調黃國昌所指「確無此事」。
另外,蔡清祥解釋,他對於聯合再生這間公司到底位於何處,毫無所悉,更不可能利用公務車親赴這間公司。他重申,卸任前聽聞有立委詢問此事,因即將離開公職,且確無此事,就未加理會,想不到此時再被提起,無奈必須立即嚴加澄清。
對此,黃國昌下午進一步爆料指稱,此案檢舉人提供的資料非常完備,蔡清祥為其友人華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方董」和聯合再生董事長洪傳獻喬子公司「中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紛爭,2021年5月判賠6238萬元支給赴契約價金案件,而蔡清祥在同年9月為其赴聯合再生喬事後達成和解,撤回上訴。
黃國昌表示,建請檢察官盡速依法偵辦,後續將配合偵辦、偕同檢舉人作證,為了避免不當外力干擾證人的情事發生,因此完整事證將在偵查中提交,以便保護檢舉人之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