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出,春節假期屬於法定休假日,若勞工經徵得同意於假日出勤,雇主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俗稱的「雙薪」。文中也特別提醒,不論是正職、兼職或臨時工,只要「有受僱、有出勤、有領薪水」,在法定休假日出勤就一定適用雙薪規定,不能因身分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此外,勞動部也再次提醒今年起最低工資已全面調漲,自1月1日起,時薪由190元調升至196元,月薪則由2萬8590元調整為2萬9500元,呼籲雇主應依新標準給付薪資,保障勞工權益。
針對今年115年小年夜適逢星期日的情況,若事業單位原本為週一至週五工作、週六週日為例假與休息日,因小年夜落在例假或休息日,應另行補假一天。
勞動部說明,事業單位可於2月20日補假,以形成連假。補假當天性質視為國定假日,雇主應給予休假且工資照給;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則須依法加倍發給工資。
勞動部也補充,若春節連假期間恰逢公司原訂發薪日,薪資仍應依原定日期發放,不得因放假而自行延後。相關規定屬於法律保障,既是對制度的遵循,也是對勞工辛勤付出的基本尊重。
隨著春節腳步接近,勞動部呼籲勞資雙方事前溝通、依法辦理,讓堅守崗位的勞工在過年期間也能安心領薪、保障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