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30日深夜,時任土城清水派出所長得劉宗鑫與同仁在金城路1段執行勤務時,發現陳女車輛違停,上前要取締時,發現疑似違禁品,當下要求對方交付並下車受檢,同時將手伸入駕駛座內拉著陳女衣袖,防止她逃跑,沒想到陳女依然踩下油門加速逃逸。
劉員因此遭到陳女拖行,過程中車輛還刻意蛇行,疑似想將劉員甩掉,但最後劉員撞擊道路中央的施工護欄,導致傷勢嚴重,送醫搶救後不治。當日與劉員一同執勤的楊姓警員昨出庭證稱,當下看到所長被拖行,曾試圖想把人拉著,但是來不及,只好回頭開巡邏車追趕,最後仍難阻憾事發生。
不過陳女對於犯行仍拒絕認罪,其辯護律師質疑警方當時未進行合理盤查,陳女也強調自己沒有殺人意圖,並瞎扯「以為他會放手」,否認故意開車撞擊施工護欄導致劉員傷宗殉職,更將犯行定調為一場意外。
審判長當庭詢問陳女,為何當時不減速?撞擊護欄時是否聽見撞擊聲響?陳女辯稱,當下只想擺脫劉員,所以並未多想,也不確定有沒有聽見碰撞的聲音。
劉父也到庭旁聽,對於陳女事發至今的態度,認為對方絲毫沒有悔意,陳女還希望法官能顧慮她有小孩,讓他悲痛質問「難道宗鑫不是我的小孩嗎?」對於全案的訴求,劉父強調「就是一定抵一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