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視器畫面,張嫌最初在4時 59分步入地下街時,穿著連身雨衣遮掩面目,並拉著裝有汽油彈的行李箱。第一次變裝發生在下午5點時 23分,他在M7地下街脫下雨衣,露出內著的戰術背心並戴上防毒面具後開始作案。
犯案後,張嫌在5點26分迅速進行第二次變裝,脫掉戰術背心與面具,換穿米黃色外套並背上黑色側背包,試圖混入疏散人群中逃逸。然而,儘管他準備周全,卻在倉皇中不及變更作案鞋子,直接將鞋子棄置於現場,這也成為警方蒐證的重要線索之一。
警方事後檢討表示,嫌犯採取多重手段刻意規避偵查,確實大幅增加了第一時間的偵辦難度,但專案小組仍在最短時間內克服干擾,查明嫌犯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