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今天報導這起震驚外界的前主播與母親房產糾紛官司。張靖玲的82歲母親原本與一對兒女同住在台北市一處價值超過4000萬元的房屋內,該房產在張父過世後,便登記在張母名下。隨著年事已高,張母計畫2023年將房產賣掉,「換大為小」改買坪數較小的房子,並利用剩餘的資金作為晚年養老金,沒想到此舉竟遭到女兒張靖玲強烈反對,母女情分就此破裂。
張母在法庭上聲淚俱下指控,張靖玲為了家產問題多次與她發生爭吵,甚至在家中做出不當舉動,更私自取走房屋所有權狀不肯歸還。最令老人家心寒的是,女兒還在家中堆放大量雜物,導致生活空間受阻,長期以來身心遭受重大傷害。
面對母親的指控,張靖玲在法庭上反駁稱,老家房產實際上是父親生前出資購買,當年是為了提高銀行貸款成數,才「借名登記」在母親名下,認為自己與哥哥同樣擁有繼承權,持有權狀及居住該處皆為合法。她更主張母女間互有扶養義務,母親不得片面要求她搬離。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該房屋確實為張母所有,張靖玲已婚並具有獨立生活能力,最終判決她敗訴,必須交還房產權狀並騰空房屋搬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