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廖女於2024年2月28日至今年2月14日間,在新北市中和辰安耳鼻喉科診所擔任護理師職務,負責診所內疫苗管理業務,但她卻利用這個機會,在今年1月11日中午,趁機從診所疫苗冰箱內,將1劑公費流感疫苗放入口袋中帶走。
後來診所內另名黃姓護理師發現有疫苗遺失,便調閱診所內監視器,發現竟是廖女所為,便向新北市衛生局通報並報警,警詢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廖女,而廖女於地院準備程序中認罪,院方合議庭裁定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廖女利用職務之便,擅自將業務上保管之公費流感疫苗侵占入己,違背誠信及職業道德,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兼衡其並無前科,審酌犯罪動機、目的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