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A女在消防局任職約8、9年,近來長期請假,一口氣將帶薪病假、事假及特休假全都請完了,但卻還是不肯上班,被人事單位查獲3次不假外出,最後讓她只能補請扣薪病假,而不假外出的部分,已送考績會審議並做出申誡處分。
但A女荒誕行徑不只一樁,過去她在上班期間情緒不穩,曾向直屬主管訴苦抱怨,但主管了解後,發現多為私人家庭因素,認為不適宜給予意見或陪伴,因此刻意低調與她保持距離,沒想到A女竟然向警方報案,誣指遭主管跟騷,直到主管遭警方約談之後,才知道莫名被告,但也只能無奈配合調查,並提交相關資料自清。
此外,外傳A女與局內某位長官有私人淵源,竟多次跑到對方住處按電鈴騷擾,讓該名長官感到十分困擾,最後只能對她寄出存證信函,希望對方能夠收斂,但消防局表示,並未聽聞2人有和私人淵源,僅為單純上司跟下屬的關係;而A女指控直屬主管跟騷部分,消防局並未接獲相關申訴,是由A女自行報案提告,後續將配合警方調查,釐清真相。
